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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农村社区治理

来源:广西日报
2022-03-29 09:33

  原标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农村社区治理

  农村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事关执政党根基的巩固、农民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021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作出重要部署。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农村社区治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保障农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实现乡村善治、夯实国家治理根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农村治理的基本经验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自诞生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农村治理工作,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我们党获得农民支持,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系列胜利奠定了重要基础。回顾我们党领导农村治理的百年实践历程,“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农村治理的理念指引,把为广大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谁赢得了农民,谁就赢得了中国。”从带领农民干革命,让农民翻身得解放、当家作主,到通过农村改革拉开改革开放大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到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向着共同富裕目标再出发,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让广大农民过上好日子。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中国共产党百年农村社会治理实践和经验告诉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农村社区治理实践的迫切要求

  农村社区治理是农村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牢固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农村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农村社区治理提出了更多新要求。

  农村社区治理中农民主体性缺失。农民是农村社区治理的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是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但在一些地方,由于农民追求的多元化、参与社区治理能力有限、社区治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农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对公共事务抱着看热闹、搭便车的态度,“不在场”、失语成为常态。加之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空壳化严重,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社区治理中农民主体性的缺失。

  农村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较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可及性是指农民获得公共服务的难易程度,主要包括可否获得公共服务及公共服务是否符合切身需要等问题。均等化则是全体农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随着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增长,日益扩大、多元的需要与规模不足、质量不高、不平衡的供给之间的矛盾在农村社区治理中凸显。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重复性供给、“被均等化”及简单的平均化等现象,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较低,亟待解决。

  农村社区的公共性加速消解。公共性是治理的目标和基础所在。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社会及城镇化的发展,我国农村社会不断碎片化、空心化,呈现“自己人”外化和熟人社会陌生化趋势,公共性加速流失,农民基于农村社区共同体认同形成的价值性共识正在消散,一定程度造成社区治理松散化,阻碍治理现代化进程和效度。如何重构农村社区的公共性将成为重要挑战。

  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农村社区治理全过程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坚持人民至上”总结为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并强调只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才能够领导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胜利。加强和改进农村社区治理问题,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农村社区治理全过程。

  坚持治理为了人民,维护好、实现好农民的主体权利。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是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人们不再将“基本生存”作为唯一需要,而是把“美好生活”作为目标期待,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治理的应有之义。这就要求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由“低水平”向“高质量”转型,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过渡,由单一治理向多元协同治理转变,治理重心也必须从专注“大事”转变为关注群众身边的“小事”“日常事”。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农民声音,回应农民期盼,维护好、实现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切实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才能不断提升农村治理效能。

  坚持治理依靠人民,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区治理格局。农村社区治理有效需要最广泛农民的参与。一是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培育农民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高农民参与治理的能力、主动性和在场感,实现农民参与治理的态度由“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从“被动在场”到“主动进场”的转变。二是完善农村社区治理制度体系。建立多元主体表达、协商和评价机制,让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杜绝出现群众形式上有权、实际无权的现象。三是重构农村社区公共性。以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数字化建设为纽带拓展和再造社区公共空间,充分发挥社区熟人社会和内生性资源等优势,强化社区共同体共识,真正做到农村社区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尽责。

  坚持治理效果由人民检验,让农村社区治理有效有的放矢。农村社区治理效果怎么样,农民的检验标准是总标准,关键看农民的需要是否得到满足。一方面要推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多元协作、内外协同的公共服务供给平台,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迈出新步伐,让人人共享落地;另一方面,要厘清农村社区干部考核评价主体是农民,建立起立体的、科学的、多维度的治理考核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制度,让农民群众来当“阅卷人”和“检验官”。

  (陈燕芽,作者单位:中国民航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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