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p>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婷、通讯员顾梦昳、黎甜)4?日,湖北省总工会印发《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更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p>
“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或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为提醒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p>
《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一函两书”工作五年内实现全覆盖。围绕这一目标任务,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和用人单位工会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下级工会、基层工会特别是平台企业和非公企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必要时,上级工会可以代行下级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职责。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人社等有关部门的协同协作,建立“一函两书”衔接机制,合力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p>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工会要组织律师、工会法律工作者等,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驿站等活动,聚焦重点地区、行业和群体,通过加强普法宣传、用工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提升企业用工规范程度,提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要加强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和监督员培训,提高监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统筹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建立健全工作激励评价机制和年度总结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社会影响力和职工认可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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