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时评:扩容法定继承人很有必要-中工评论-中工网
首页 学习 时政 看点 工事 全总 工会 评论 权益 视频 财经 企业 就业 民生 国际 军事 理论 汽车 健康 人物 书画 摄影 旅行 文化 公益 教育 娱乐 体育

中工评论

中工时评

中工时评:扩容法定继承人很有必要

舒年
2019-07-03 11:01:50  来源: 中工网

  在日前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在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二审稿分组审议时建议,应当考虑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以更好地保障私人合法财产权益。

  目前,相对于其它发达国家,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很小,仅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连直系孙辈都不在范围之内,更不要说旁系亲属了。而对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亲属,如果被继承人想让他们继承财产,必须要进行遗赠,且《继承法》规定,“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但在司法实践中,究竟受赠者该向哪个单位表示接受,迄今并无明确规定,不少受赠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视为放弃。没有子女者如果想让侄辈亲属赡养,并以遗产相赠作为补偿,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

  根据《继承法》,“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事实上,随着家庭小型化,不少家庭选择丁克,独生子女又无“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这就很可能出现“六个钱包”产生的财产无人继承或接受遗赠的情况。这不仅会让被继承人面临养老问题,大量无人继承的财产也将带来经济和社会问题。毕竟,无主生产资料难以在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

  另外,我国法律允许无限次转继承。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在财产分割和过户前有继承人死亡且其没有法定继承人,财产就会出现无人继承的份额并难以分割和过户,其它继承人也难以兑现其应有的财产权利。

  《继承法》实施于1985年,34年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与现在大为不同,家庭结构和居民收入、财产情况也有很大差别,有关方面应当在立法层面,通过扩容法定继承人的方式,为相应民事主体提供更好、更全面的继承法律保障,以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本栏目文章系中工网原创,网媒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中工网”,平面媒体如转载须经本网授权许可)

编辑: 张苇柠

漫画评论

中工时评

  • 中工时评:应对“招而不聘”的用工寒冬需做好“两个准备”

    “招而不聘”纸面上招工、“休眠式”生产熬冬、保守性储员、普遍降薪、裁员减负……据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记者在粤、闽、辽、豫、湘等多地调研发现,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陷入深度衰退,各国失业率飙升,我国经济虽然已率先复苏,但由于深度嵌入全球产业链,多地企业仍面临生产困境,用工意愿和规模下降,求职难度加大。

  • 中工时评:签约何须仪式!

    这两天,《半月谈》的一篇题为《一个项目签3遍,复工复产像表演?》的批评报道,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 中工时评:拒绝加班就必须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法院一个有关加班争议的司法裁决视频上了热搜,也成为劳动法学界关注的热点。

  • 中工时评:让优秀工人也可以走上领导岗位

    4月23日,四川宜宾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告,面向优秀农民工公开选拔10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其中7个是副镇长,3个是副乡长,选拔对象为“返乡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优秀农民工”,对学历、村干部任职时间、外出务工时间、户籍地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人物

一周看点

排行

新闻日历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站地图| 投稿邮箱|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