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时评:莫让共享商品变成共享垃圾-中工评论-中工网
首页 学习 时政 看点 工事 全总 工会 评论 权益 视频 财经 企业 就业 民生 国际 军事 理论 汽车 健康 人物 书画 摄影 旅行 文化 公益 教育 娱乐 体育

中工评论

中工时评

中工时评:莫让共享商品变成共享垃圾

舒年
2018-11-28 09:58:02  来源: 中工网

  秋冬季节,自行车骑行频率降低,共享单车企业也受到一定影响,在一些消费者反映部分企业存在退押金难的同时,不少城市也出现了共享单车变成垃圾难以清理的问题。毕竟,这些单车即便已经无法使用变成“废铁”,其严格意义上来说仍然属于相关公司的财产,并非无主物。其不论是法律层面还是执行层面,处理起来都非易事,但若不及时处理,对城市交通、安全、环境和市容都有不容小觑的影响。

  今天,当人们发现,共享商品变成共享垃圾后,受损害的不只是共享商品的消费者,也在让整个城市为其买单时,我们需要去反思,为什么这些可能变成垃圾的共享商品,当年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公共场所,且并未就其对公共空间的占用支付等价成本?

  包括共享商品在内,许多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出现时,往往会产生与既有法律法规的矛盾。这时候,总有一种声音出现:对于互联网新产品,应当在管理上多一些放开空间。这样的观点本无错,因为互联网新产品触及到的领域,时常处于现行行业规章范畴之外,如果等到立法规范后再鼓励发展,已经错过最好的时机。但这并不意味着,仅凭一个“新”字,这些产品就可以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如果萌生这样的想法甚至出现这样的做法,并不利于新行业新产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仅以共享单车为例,单车本身属于企业财产,所谓共享,实则是企业将车辆分时段租赁。但是,如果这些租赁品被任意摆放至公共道路上且不受约束、无需支付任何成本的行为就涉嫌侵占公共道路资源,减损了其它道路使用人的权益。在共享单车爆发之时,许多城市并未设置准入门槛,也未及时出台相关数量、投放、使用的临时管理措施,甚至默许企业的车辆一夜间占领交通站点附近的公共道路和空间,让公共资源免费成了企业攻城略地的“唐僧肉”,待到共享单车潮退之日,出现共享垃圾难以清理的问题就不难理解了。

  共享单车“退潮”之后,还有各式各样的共享商品被投入市场之中,有关方面应当吸取共享单车留下的教训。对于互联网新产品,应当确保其是在没有侵犯公共或他人权益的前提下投放市场,使用公共或他人资源的,应当在得到许可的前提下按约支付使用成本。否则,一旦出现问题,企业拍拍屁股走人,留下的摊子,却还是会让公众为之买单。

(本栏目文章系中工网原创,网媒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中工网”,平面媒体如转载须经本网授权许可)

编辑: 张苇柠

漫画评论

中工时评

  • 中工时评:应对“招而不聘”的用工寒冬需做好“两个准备”

    “招而不聘”纸面上招工、“休眠式”生产熬冬、保守性储员、普遍降薪、裁员减负……据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记者在粤、闽、辽、豫、湘等多地调研发现,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陷入深度衰退,各国失业率飙升,我国经济虽然已率先复苏,但由于深度嵌入全球产业链,多地企业仍面临生产困境,用工意愿和规模下降,求职难度加大。

  • 中工时评:签约何须仪式!

    这两天,《半月谈》的一篇题为《一个项目签3遍,复工复产像表演?》的批评报道,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 中工时评:拒绝加班就必须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法院一个有关加班争议的司法裁决视频上了热搜,也成为劳动法学界关注的热点。

  • 中工时评:让优秀工人也可以走上领导岗位

    4月23日,四川宜宾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告,面向优秀农民工公开选拔10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其中7个是副镇长,3个是副乡长,选拔对象为“返乡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优秀农民工”,对学历、村干部任职时间、外出务工时间、户籍地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人物

一周看点

排行

新闻日历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站地图| 投稿邮箱|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m.buschkle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