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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总工会女职工权益维护案例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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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15:22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黄仕强

  未签订劳动合同就领不到工资吗?女职工孕期、哺乳期被辞退该如何维权?如何留存证据能帮助自己更好维权…?/P>

  3?1日,记者从重庆市总工会了解到,重庆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职工权益维护中心将联合推出4个女职工权益维护案例,希望通过这些真实的案例,引导广大女职工们用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企业也能更加了解自身的责任与义务,自觉规范用工,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P>

  其中,重庆市总工会公布的首个女职工权益维护案例为《劳动报酬、二倍工资差额纠纷获赔案》、/P>

  2019?0月,邹某某进入崔某经营的超市工作,工作内容为杀鱼,约定每月的工资为3000元?020年,因为疫情原因,邹某某?020??7日从超市离职,故崔某据此拒绝支付邹某某应支付的劳动报酬、/P>

  邹某某多次要求崔某支付应付工资,均被拒绝。邹某某与丈夫多次前往超市要求崔某支付工资遭到拒绝,双方发生口角及抓扯,三人有不同程度受伤。报警后三人经派出所调解,双方对打架纠纷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但未对劳动报酬的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P>

  邹某某向所在区职工帮扶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崔某支付其2020?月的工资2600元。该区职工帮扶中心人员经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后,将该案指派给律师事务所办理。代理人当日即会见了当事人邹某某,了解本案的基本情况、/P>

  经了解,崔某经营的超市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与邹某某签订劳动合同,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P>

  2020??日,代理人将本案的仲裁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帮扶中心推荐函等案件材料提交至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当事人申请仲裁?020??日,在庭审中,代理人向仲裁庭提交了邹某某基本资料登记表、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当事人系被申请人崔某的员工,仅为邹某某发放2019?1月?2月工资。代理人为当事人邹某某请求劳动报?600元和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505元、/P>

  被申请人崔某在庭审中表示愿意支付邹某?020?月的工资,对于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当日本案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P>

  2020??3日,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崔某应于裁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邹某某劳动报酬及二倍工资差额共?105元。被申请人崔某未按照裁决载明的时间进行支付,经代理人向该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邹某某于2020?0月收到本案的执行案款、/P>

  重庆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系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当事人作为劳动者,又系女性,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难免成为弱势群体,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告知当事人基本的法律知识,与当事人保持畅通联系,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当事人经过本案后,在新入职其他公司时也会吸取本案的经验教训,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更加注重保障自身合法权益、/P>

  “本案中,工会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发挥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广大女职工遇到此类案件时,应当积极寻求工会组织的帮助。”该负责人说、/P>

责任编辑9span>蔺凯伉/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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