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天津工人报消息,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公告,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公告指出,广大经营者要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兼顾利益与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存在不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销售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时突破日常利润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销售假冒伪劣、霉烂变质、过期食品;销售防疫用品时突破日常利润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天津工人报记者孙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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