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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e网评]这届乘客太彪悍?这“锅”冲动不背!

2019-05-17 13:09:42  来源: 中工网

文/龚先生

  最近,一些公交车司机挺憋屈,一会儿被女乘客扇了巴掌,一会儿被醉酒男子殴打,一会儿被开水烫了,一会儿又被抢了方向盘——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才过去多久,这届乘客一个比一个彪悍!

  最终,有个地方会收留他们——

这些彪悍的大姐大妈、大哥大爷,殊途同归,除了精神确实不正常的,无一例外地都因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换来了3~10年不等的牢狱生活。至少未来几年里,他们再也不用担心公交坐过站、司机不顺眼了。

01

  先来认识一下最近很忙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条款难免生涩,龚先生举几个例子——

  2017年12月1日,四川成都一货车司机因这个罪名获刑10年,原因是其深夜将车停在了高速公路行车道上,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导致后车追尾,多人死伤;

  2018年11月28日,上海虹口区法院对4名被告人以这个罪名作出判决,原因是他们把6000多箱烟花爆竹瞒报为普通货物,运输、堆放及报关;

  2019年4月10日,辽宁葫芦岛市一女子因这个罪名获刑3年,原因是其与丈夫吵架后情绪过激,用菜刀割破了天然气管线,丈夫无奈报警……

  还有诸多因醉驾酿成交通事故和人命的司机,同样被以这个罪名论处。

龚先生友情提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不管这个危险方法是否真的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只要实施了,很大程度上就会构成犯罪,只不过,判处的刑罚轻重、刑期长短不同而已。

02

  与公交司机打嘴仗或者动起手来,不稀奇,以往,吃瓜群众劝一劝、热心大妈拦一拦,也就过去了。就算有人报了警,也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最多就是警告教育、行政处罚。

  转变来自于血的代价。

  前些年,因醉驾撞伤撞死人都是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最高刑期也就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赔偿多点儿有的还能混个缓刑。后来。发生了多起震惊全国的撞死多人的醉驾事故,激起了诸多民愤,于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接了“交通肇事罪”的班,可判处的最高刑期达到了死刑。

  而攻击司机、抢夺方向盘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司法解释同样是因为有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重庆22路公交车上那10几名无辜而死的乘客推动了立法的回应。

可即便是有了这样惨痛的前车之鉴,依然有不少乘客对司机、对方向盘跃跃欲试——冲动是魔鬼,问题是,这个“锅”能由冲动来“背”吗?

03

  前段时间,火车也挺忙。先是有人拿出了“拦惊马”的“勇猛”,就是不让火车关门,因为她老公和孩子还没上来;后来又走了一波“霸座”,“霸座男”“霸座女”“霸铺叔”,不同的年龄,同样的无赖。那种理直气壮、霸气侧漏,让龚先生几乎相信那座位就是“他们”的无疑了。

  后来,法律也有了回应,有地方法规明确,“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时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运;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条件运输旅客。

  就在昨天,北京市交通委公布了《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不知各位小主有没有发现,近年来,每当一些社会问题集中爆发、曝光,就会有人呼吁“要纳入法律惩治”“要让其付出法律代价”。

  依法治国千真万确,但不得不说,法律真够“累”的,要管的事情越来越多。

法律能穷尽所有社会现象吗?人的想象力、创造力、行为能力那么丰富,甩法律几条街再正常不过,法律总有滞后性。

何况,法律只是一条底线,不违法真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法律的“篮子”里各种“菜”越多,越说明我们在很多问题上已经退无可退、“黔驴技穷”了,循循善诱、谆谆教导都没用了,最后只能靠法律了。

04

  龚先生担心,有的人为人做事总是游走在底线边缘,甚至把底线当成了“上线”——认为只要没犯罪,只要警察没找上门来,我就赢了。

  可常在底线上徘徊,稍微不注意,就滑到底线以下了。

  在北京某交通执法站,龚先生曾见证这样一幕:一个小伙儿带着两个同事,拿着他们的驾照来给自己“消分”,你猜怎的——扣分太多,同事不够用了!小伙儿还挺得意,说年终奖都得用来交罚款了。

  他算的是钱,而龚先生在想,这每一分都对应着一次违章违法,可能是超速、可能是闯红灯,这不是玩命吗?这样的人能永远不出事儿吗?稍微有个剐蹭、冲撞,违章违法就可能成了犯罪。

05

  人生只活3万天,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在哪条“线”上生活。

不去犯罪只是一条做人的底线,底线之上,还有一条更高、更文明、更谦和、更与人为善的线。

这条高线上,人们可以约束自己的内心和行为,不会动辄撒泼打赖,动辄分不清私域和公共空间,动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不能为所欲为的人生可能挺累。但如果大家都想“修理”别人,不懂“修理”自己,那世界还得了吗?

  龚先生想劝劝一些人,离法律那条底线“远”一点,日子才会过得踏实,我们的法律也不至于那么忙、那么累了。

编辑: 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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