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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对超时加班说“不”真的很难吗

2019-04-10 09:12:09 来源: 劳动报

  在“狼性文化”风行多年的国内互联网行业,“996工作制”早已不是新鲜事。每天上午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这就是许多IT人的日常状态。因为长期超负荷工作,部分互联网从业者精神和身体健康状况堪忧。

  近日,一个名为“996.ICU”的项目走红网络,程序员们自嘲“工作996,生病ICU”,以此联合抵制互联网公司的“996工作制”,至记者发稿时该项目已获约20万人次关注支持,其影响力甚至还扩散至其他行业。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尽管业内对于超时加班反对之声强烈,迫于种种无奈,在现实中难有应对之策。

  超时加班成常态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每天早上7点20分,供职于某知名互联网公司的90后程序员大麦会按掉手机上的第一次闹铃,直到半小时后第三个闹铃响起,他才会起床。这样做的原因是:“太困了,闹铃多响几次感觉上好像多睡了两觉。”从睁眼到出门最多只需要15分钟,路上步行加地铁约45分钟,如果运气好,他能赶上公司9点前供应的免费早餐。至于下班时间,那就是“看情况吧,硬要算的话,大概平均9点半能走人?”

  大麦自称是“标准的码农”,而这个“标准”,包含着这样一个认知:“哪有码农不加班的。”事实上,他所在的公司并没有严格规定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更像是一种约定俗成,或是“自觉”。“你一定要按8小时工作制上班,理论上也可以,只要脸皮够厚,也不care绩效。”从业4年来,他不乏因为赶项目连续一段时间从上午熬到深夜、翌日凌晨甚至通宵的经历。而在采访中,他却很少主动说到“加班”这个词———当加班成了家常便饭,反而模糊了“加班”的概念。“记得前年有段时间,我们连续两周多每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全程精神高度集中。有次凌晨打车回家的路上突然感觉脑袋里有两根神经突突突跳得很厉害,头痛剧烈,意识都有点不清楚了,当时马上联想到程序员猝死这类的事,挺害怕的,还好回去倒头睡了一大觉后没什么问题。”大麦回忆道。

  此前,某互联网打车平台发布过一份报告,数据统计了各大知名互联网公司员工的平均下班时间,其中最晚的一家是23:16,排在前八名的平均下班时间均在晚上九点以后。对此,大麦一点也不意外:“要么项目时间紧张要赶工,要么临下班时发现大bug(漏洞),要么需要避开用户活跃时段在凌晨进行上线,要么趁晚上大家相对不忙时安排会议或案例学习……总之,有100种理由能拖住程序员下班的脚步。”

  不想接受又无法逃离

  据2018年一项调查显示,45%的中国白领每周加班时间逾10小时,超时加班已成为某些企业具有强制性的内部制度或受推崇的“企业文化”。自2016年9月起,多家互联网公司陆续被曝出实行“996工作制”,甚至有公司公然提倡这一明显违反劳动法的工作制度。对此,曾有员工正面质疑,却屡屡得到管理者的“强势回应”:“几年后回看,这次绝对是好事”、“不会强制要求,但要全情投入”、“不认同公司制度的人,要么适应,要么努力帮助公司提升改进。”

  “企业之所以这么强硬,是因为知道我们根本无从反抗。”去年刚跳槽到某电商平台的小吴如是说。他告诉记者,很多互联网公司虽然不会明说,但早已是事实上的“996工作制”,如果无法接受只有辞职一条路———正好公司也顺便淘汰了这类“没有激情”的员工。而更大的问题是,辞职后只要还在这一行,就依然逃不出这个加班“魔咒”。知名自媒体人“一棵青木”也表示:“中国互联网企业996已经形成一种制度和氛围,几乎所有的大企业都在这么做,大家都是依据这个工作时长开出的薪水,如果不这么做,你对外报出的薪水就很低,优秀人才就不愿意来。到最后,互联网公司已经把加班当成了常态,甚至公然宣称不加班的互联网公司不是好公司,不加班的程序员不是好程序员。”

  这几天火起来的“996.ICU”项目,被称为是匿名互联网从业者对各大互联网公司的“996”工作制度和加班文化发起的一次成功的公开反抗。小吴也表示自己和同事们都有关注这一项目,而他们大多数人所做的,是在网站页面下方默默加上一颗星,除此之外却并没有过多讨论:“工作这么多年,一直都在这种加班的氛围里,都有点麻木了。但愿这次在舆论的推动下相关部门会有好的政策出来,改善各行业的超时加班状况。”

  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来反对“996工作制”之声不断,却也有部分观点认为,互联网行业普遍高薪,多加班也理所应当。

  对此,身份认证为“架构师,软件开发专家”的网友沈世钧曾为“996工作制”算了一笔账:按照劳动法规定,996的工作强度下,只有拿到当前工资的2.275倍,你才在经济账上不吃亏。在他的观察中:“早些年的时候,一提起966,狼性精神,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都是一片叫好。人们甚至把这种既不人道,也不理性的做法冠以‘奋斗’的美名。而目前,至少从舆论上看,所谓的996已经没有了生存的土壤,这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一个看得见的进步。”同时他也呼吁广大从业者:不要把加班和奋斗等同起来,积极争取八小时工作制,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创新水平,然后在这种良性竞争中,脱颖而出。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协劳动法研究会主任陆敬波也指出:根据现行法律,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果因生产经营需要,一般情形下可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每日延长一小时,即使是特殊情况,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日延长不超过3小时,且以每月36小时为限。以“996”为代表的超时加班,明显违法。

  而“超时加班”现象要得到真正有效的遏制,除了从业者通过曝光、举报等形式勇敢说“不”;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引导企业重视员工合法权益,改变管理模式等。相关专家也指出,我国对于加班的法律规定与执行监管严重不足,2004年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于超时加班的罚款仅为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已与当今现实严重脱节。要从根源上解决“超时加班”问题,须逐步完善法制建设,强化劳动基准立法,加强对超时加班的监管与处罚力度,加大法制宣传,让劳动者有勇气、有底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 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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